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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修正適用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」之藥物品項,並自即日生效。
公告日期:中華民國98年5月4日 衛署藥字第0980305278號 主 旨:公告修正適用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」之藥物品項,並自即日生效。 依 據: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。 公告內容:﹝請連結網址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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